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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日期:2023-08-18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我省分配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名额为11个、优秀组织奖名额为5个

二、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突出地区特色和服务大局成效,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以及关爱困境青少年、为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文明实践等领域,对上述领域基层一线,特别是在防汛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给予倾斜。

(一)优秀个人奖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14至40周岁(1983年7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省内工作学习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可以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三、推报程序

组织申报。各申报团委至多推报1个优秀个人奖(或优秀组织奖),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推荐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hiyuanfuwu2021@126.com)。

考察公示。各级团委负责对申报人选开展评选、审核,拟推荐人选应当在所在单位(地区)进行公示。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

对于通过团省委审核的社会申报人选,反馈至各相关团委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与组织申报的对象一并进行公示。

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

2.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关于推报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的通知.docx

校区团委志愿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