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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09年度突出贡献奖学金及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01

各院(系、部)团委(总支):

2009年度突出贡献奖学金及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部)根据我校突出贡献及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认真组织申报,并将审核通过的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打印版1份、电子版于5月14日之前报到校团委(H220)。

注:各类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均以A4幅面纸张上报。

附:

1、突出贡献及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

2、奖学金申报表;院(系)学生创新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院(系)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FTP/文件与公告/校团委/2009年创新奖学金)

校团委

2010年4月

突出贡献及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创新奖学金

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那些有创造思想和创造行为的大学生。创新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创新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一等奖学金为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500元。

2.评选条件(具备一条即可)

(1)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

(2)科技作品入选“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省级竞赛;

(3)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内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

(4)独立完成或部分独立完成的科研项目,获校级奖励或有两名教师推荐;

(5)研究开发的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已受理;

(已经参加上一年度创新奖评审的项目和专利不能重复参评)

(6)创作出内容健康、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原创作歌曲;

(7)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8)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有较好突出业绩)。

3、评选办法

学生本人申报,院系核实后推荐,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申报该项奖学金时,需附有关证明材料。评委会组成:科研、教务、团委、学工处,评审出最后结果。

(二)贡献奖学金

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大学生。贡献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贡献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500元;三等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荣誉。

3.评选办法

学生本人申请,院系核实后推荐,有关部门证明,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