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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心及招募各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19

为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与参与面,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络,确保青年志愿服务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长期性,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我校团委拟成立“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志愿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志愿服务中心(筹建)各部门负责人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2010年5月20日-5月31日

二、 中心招募人数:

1.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3人;

2.宣传网络工作组:组长1人、副组长1人,干事3人;

3.监察工作组:组长1人、副组长1人,干事3人;

4.培训工作组:组长1人、副组长1人,干事3人;

5.外联工作组:组长1人、副组长1人,干事3人;

三、 报名要求: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专业、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作风优良,自愿参加我校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规范,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心公益事业,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志愿服务时间,具备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4、服从组织的领导及安排,参加志愿服务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活动;

5、有过学生工作经历,以及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表见FTP-文件与公告-校团委-志愿服中心(筹备),交表地点:校团委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朱老师,电话5687015;或咨询孙同学13465220492

附件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志愿服务中心(筹备)机构设置及工作要求

1.办公室

(1)上传及下达志愿服务中心的各项会议精神,协调各部门的活动,做好会议记录,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办公室的使用;

(2)负责我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志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全校志愿者的档案管理,对各部门的活动进行整理做档案性的保存;

(3)负责每次活动图片的收集及新闻稿的撰写发布,并及时将其发布在网上以便我校学生及时了解志愿者服务动态,同时向媒体投稿宣传我校的志愿者活动;

(4)根据需要,经审批后,负责对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进行修改以及起草各种文字材料。

2.宣传网络工作组

(1)根据志愿者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好海报、墙报、横幅等宣传工作;

(2)负责宣传用品的管理;

(3)负责志愿者数据库的管理、更新和完善,进行志愿者服务时数的认证、统计和公告等;

(4)负责活动结束活动成果展示工作;

(5)负责志愿服务中心网络平台的构建和日常维护。

3.监察工作组

(1)负责对其他各部门工作的监查和督导工作等;

(2)负责对申报的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负责对各组组长、副组长的工作进行审查,进行业绩评估;

(3)对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记录;

(4)对活动过程的经费、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培训工作组

(1)负责服务前志愿者的具体招募、选拔、通知及联系工作;

(2)负责培训志愿者基本业务常识,以及协助被服务单位做好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3)负责中心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5.外联工作组

(1)联系校外单位,建立长期志愿服务项目、基地等,为我校学生争取到更多参加志愿服务的机会;

(2)积极开拓中心志愿服务对象,范围;

(3)与外界政府部门、企业、机构保持良好的联系,树立工大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4)负责与学校其他志愿者组织进行联系、协调。

附件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志愿服务中心章程(草案)》

一、性质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志愿服务中心是以组织我校学生开展志愿服务为基本职能的服务实体。中心隶属共青团哈工大(威海)委员会,负责管理指导各院(系)、基础学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及相关志愿服务团体开展活动。

二、宗旨

秉承"友爱、奉献、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组织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三、职能

1、面向全校公开招募青年志愿者,对青年志愿者开展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2、负责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络;

3、组织、指导和协调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开展志愿服务;

4、完成校团委统一部署的任务。

四、任务

1、摸清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了解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计划;

2、招募志愿者,组织志愿者为学校、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3、了解、确认志愿者服务情况;建立相应的评估管理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

4、开展和加强与兄弟学校和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五、服务内容

校园、社区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国内、国际体育赛事志愿服务,西部、山区服务计划,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

六、奖励处罚

1、志愿服务中心成员违反学校纪律,影响组织形象,破坏组织纪律,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报送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外出活动时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的同学由本组织撤销其队员资格。每学期考试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的同学,将劝其退出中心或服务队;

2、对于在志愿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队伍与个人,将报送校团委,给予一定的奖励。

文章发布员:朱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