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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年威海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4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章程,为进一步加强学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联组织作用,近期将成立威海市学生联合会,并开展驻会执行主席到市学联秘书处驻会工作,经研究,拟在各驻威高校进行推荐选拔。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对象

候选人应为曾任或现任校区、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区、学院学生会部长等职务。本科生应为大三及以上年级,硕士生、博士生年级不限,博士生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学习能力强,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违规违纪、考试不及格等情况。

3.服务意识强,具备团结奉献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4.综合素质高,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社会实践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新媒体、办公软件开展工作。

5.驻会时间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或11月(含实习1个月),期间应保证全职工作,能够全时参加市学联日常工作,个人对驻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参与意愿。

三、推荐程序

1.资格审查与初选

根据报名学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择优进入实习环节。

2.实习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到市学联进行4周实践锻炼,参与市学联秘书处日常事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候选人的人岗适应度。

3.综合评价

根据实习情况,将对执行主席候选人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察,拟定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团市委研究。

四、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阶段。请有参选意向且符合要求者,认真填写《威海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推荐表》(见附件),并报所在学校团委。

2.组织推荐阶段。校区团委负责审核、遴选及公示等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所在校区党委同意后于11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盖章PDF版)、电子版发送至团市委学少部邮箱hitwhgqt@163.com。每所高校至少推荐1至2名人选。

六、驻会执行主席管理

根据《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0〕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管理办法:

1.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必须全时全程参加市学联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学生会或校团委等团学组织的工作职务。

2.驻会学生应学有余力,在驻会期间应协调好课程和考试,不延迟毕业时间。

3.驻会学生在驻会期间由团市委管理,其驻会期间的表现由团市委作出鉴定,载入本人档案,对于表现优秀的,在评先树优秀上给予优先考虑,并向学校党委寄送表扬信。

4.驻会学生在驻会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补贴。

5.驻会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形,由市学联秘书处商推荐单位退出驻会工作。

6.驻会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在学联驻会时间计算工龄。

七、有关要求

驻会执行主席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选拔推荐工作全过程,推荐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推荐人员的选拔资格。

附件:威海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推荐表.docx

共青团威海市委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