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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哈工大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6

各院团委:我校自2003年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以来,已从全校招募派遣了十一届、141名支教团队员,先后奔赴山西省浮山县、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云南省宁蒗县、四川省南溪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全国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我校为第十二届)的组建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18号)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条例< 试行>》(团发〔2012〕12号)相关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我校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中选拔优秀青年学生组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部分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二、招募条件

1.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教发[2011]35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校研发[2011]39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校教发[2012]563号)等文件精神,应届本科生须符合我校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基本条件,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以教务处复核成绩为准),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在读研究生报名者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志愿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表达能力强,形象素质好,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身心健康,作风正派,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服从整体安排,能适应西部艰苦地区的生活和各项工作。

3.具有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强烈意愿,在被确定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后,须签订《招募协议书》,中途不得以出国、就业等理由放弃支教工作,同时把《就业协议书》退还给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家长知情并签字同意支教的书面材料,在读研究生需另外提交导师签字同意支教的书面材料。

4.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下情况可以优先考虑:中共党员;积极参加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并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如院学生会主席、院学生团委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年,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集体奖励为主要参与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周二)至2013年9月22日(周日);

报名地点:所在院(系)团委(总支)。

四、招募选派程序

1.有关政策由校团委公布,组建工作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公示结果、严格培训的方式进行。校团委将于9月18日(本周三)晚19:00在主楼230举行咨询说明会。

2.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推荐工作由院(系)负责,各院(系)成立初审小组(教学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报名参加选拔的同学需填写《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交于各院(系)团委(总支)。各院(系)成立初审小组,明确报名地点及相关负责人,经院(系)党委(总支)审批后,于9月22(本周日)上午10:00前统一将候选人材料: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报名登记表(含电子档及书面形式)、正式学习成绩单(教学秘书签字盖章)、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附件4)、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材料交于校团委办公室(H230室),并附院系推荐意见

3.校团委统一将各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成绩复核。

4.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人经公示后参加校团委组织的测试,主要包括:

(一)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知识面、逻辑推理能力、分析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二)英语口语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三)身心健康检查: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

(四)领导小组审核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支教动机和综合能力,面试合格者报送学校批准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五)终审确认:支教团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校将相关资料报送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同时抄报团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备案。

五、派出的时间与名额

今年我校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指标为2名,由教育部专项单独下拨,不占用学校今年推免研究生指标。哈工大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将于2014年8月派往志愿服务地(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四川省南溪区和西藏拉萨市)支教一年。服务期间,志愿者人事关系与学籍保留在学校,党团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的党团组织。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参加团中央和学校组织的培训,招募对象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保证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

2.服务期间,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在校研究生保留学籍。

3.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志愿者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和津贴,按月发放。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4.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5.实施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志愿者可就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7.严格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努力为贫困地区的学校发展做贡献。

8.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和学校的形象。

9.遵守团队纪律,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各项活动。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奖惩管理办法

1.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将被取消志愿者称号,同时取消研究生保送资格,后果严重的按照校纪校规处理。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表现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

咨询电话:5687015

联 系 人:李磊老师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13年09月17日

附件1: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报名登记表

附件2: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4: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

附件5: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