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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5届毕业班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12

关于推荐评选2015届毕业班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校区决定开展2015届毕业班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金烛奖”优秀班主任必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师德高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尊重学生,与学生相处关系融洽。

2、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生活,特别是对“问题学生”成长帮助较大,对班级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影响较大,深受学生喜欢和尊敬,在学生对班主任工作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在90%以上。

3、班级建设效果突出,升学就业率超过87%,党员比例超过21%,全班学生均如期毕业(因病休学、提前出国、上年级降级生等除外)。

4、班级建设结果得到校院(系)肯定,班级至少获得三好班级、优良学风班级、优秀团支部、先进党支部等荣誉一次。

5、连续四年担任本毕业班班主任(转专业新组成的班级班主任除外)。

(二) “金烛奖”优秀班主任评选约占毕业班班主任总人数的2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各院系成立由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2、根据要求进行毕业班班主任工作调查,并进行满意度统计;

3、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毕业班班主任进行个人申请和院系联评,根据分配名额向校区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量不足名额可以空缺;

4、校区对各院系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和公示;

三、时间安排

6月10日—6月18日 院系组织联评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

6月19日—6月21日校区审核并公示

四、表彰奖励

对于当选的毕业班优秀班主任授予“金烛奖”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

请各院系于6月18日将候选人所填写的《“金烛奖”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推荐表》打印签字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H231),同时报送电子版优秀毕业班班主任评选总结(内附评审委员会名单)咨询电话:5678103。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9日 附件1:各学院金烛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班主任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