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现决定对2015级新生进行心理普查,普查工作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2015年10月23日--10月24日
二、普查范围:2015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普查内容:采用网络测查。内容包括学生基本问题、心理健康类、人格类问卷
四、普查过程:
1.信息录入阶段(9月中旬-10月初)
由校区心理中心老师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系统。
2.普查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应向学生明确普查要求。普查前要讲清楚普查的重要意义,强调保密原则,打消学生顾虑,保证问卷回答的客观性与真实性。网络普查由学生自行进入系统完成。
3.反馈阶段(10月30日—11月30日)
各学院普查人员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系统反馈的结果,确定重点帮助对象,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六、普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提前做好动员工作,组织本学院学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测试。
2.各学院辅导员,应重点关注家庭情况特殊、有休学经历、认知偏执、情绪消极、行为退缩,以及近期生活出现重大挫折的学生,对其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附:各学院具体测试时间、地点/uploadfile/file/20151021/20151021082535523552.doc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