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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职称晋级评审行权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01

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职称晋级评审行权公示

职权名称 辅导员职称晋级评审
行使主体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职权类别 B
职权依据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

2. 《辅导员考评工作方案》

条件标准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为副科级,副科级任职满三年的可晋升为正科级(共青团干部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2.硕士毕业后连续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为副科级,副科级任职满两年的可晋升为正科级;

3.连续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工作,且正科级任职满五年、经考核优秀的可聘为副处级;副处级任职满五年、能力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可聘为正处级。

所需材料

1. 报名表

2.任职文件

3.干部任免审批表

基本

程序

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确定评选工作方案;

2.学生满意度测评、学生辨识率考核、外语水平能力测试;

3.所带学生的基础数据计算,寝室优秀率、挂科率、违纪率、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

4.组织现场答辩联评会,评委由有相关职能部处(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工会、学工部、研工部、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总务处)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现场统计打分情况表,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计算成绩;

5.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评议评价结果,给出申报人的定级建议时间;

6.各学院党委讨论认定任职时间,下发任职文件;

7.晋级人员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公示方式 哈工大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网站 监督电话 86415867
附件 《辅导员职称晋级评审流程图》

附件:辅导员职称晋级评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