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4〕188号),对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结合此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现对我校2024-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办理工作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1、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二、2024-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
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期为2024-2025年度。办理对象包括2024年首次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简称新发贷款);其他往年已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制定贷款计划,2024年仍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简称续发贷款)。
在新生入学期间未办理绿色通道,现阶段因家庭经济困难仍未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
根据教财〔2024〕188号通知要求,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年度可申请贷款额度上限,本科生提高至20000元/年,研究生提高至25000元/年。此次新发贷款及续发贷款均可根据自身学业及生活需要,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进行提额调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报额度及放款计划等贷款金额最低百位起贷。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持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为全日制统招学生,且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不包括试读、滞留等学生及非全日制统招工程硕士、委培硕士、单考硕士、MPA、MBA等学生。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卡(原件及复印件);
中行借记卡(存10元钱)、查询卡对应的主账号(12位数字)、开通中行手机银行;
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未满18周岁,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的材料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时间:
此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通过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线上完成。
11月5日-11月15日,申请贷款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在线申请,各学院(学部)辅导员、学工秘书及党委副书记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审核,学工系统将于11月15日24时关闭申请。
11月15日-11月1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在线审核工作。
5、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下办理及诚信教育讲座:
根据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计划,将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集中进行线下指导,同时为学生提供金融安全及诚信教育讲座,具体办理日期及地点根据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办理
2024-2025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校验审核工作已经于2024年10月15日结束。针对教财〔2024〕188号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已对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见政策调整部分),同时对2024-2025年度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启动“2024年度已签合同的借款金额提升”(以下简称“提额”)工作。
今年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远程申请提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请扫描文后二维码下载)远程申请提额。
提额申请办理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含)至2024年11月14日(含)。提额申请提交后,贷款发放进展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查询贷款发放进展。申请提额仅允许操作一次,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得修改、不可撤销。如未在2024年11月14日(含)前通过上述渠道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申请提额。
请各院(学部)认真做好2024-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组织和审核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提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均不会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邱冬青
联系电话:86214759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