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切实加强我省创新创业教育领域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行杯”第九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1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届大赛共评选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工作者20名,参加第九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的高校,可在本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门或“互联网+”大赛组织部门中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或“互联网+”大赛组织工作不少于2年;
(二)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所在学校 2023年度“互联网+”大赛在校生校级初赛参赛率不低25%(参赛人数以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成功人数为准)或近三年获得“互联网+”大赛国家级奖项;
(三)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突出,成效显著,对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构建双创教育实践体系有较大贡献。
推荐人选需提供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佐证材料(如工作年限证明、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 )。
三、评选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工作者推荐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请于2023年9月1日17:00前将《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word版本、PDF 扫描版本打包发送至邮箱(hittwkc@163.com).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区团委0631-5687015.
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工作者推荐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