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临近,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把关,确保项目按时保质的完成。现将项目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要对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督促承担项目的学生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按如下形式提交结题材料:
(一)提交《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见附件),要求按照结题报告书的内容详细填写。
(二)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专利,须提交复印件一份;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原型及照片。
(三)如有社会相关单位和专家的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
三、科技立项各组负责老师组织参加立项的学生以结题答辩的形式参加项目评审,确定各立项项目评审等级,并告知各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及所有结题材料(各一份)提交各组负责老师汇总。各组负责老师请与2010年3月30日前将《科技立项结题汇总表》提交校团委。
1.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的可以申请中止研究,并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2.有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3.请各院(系)领导和项目指导教师重视本项工作,为参加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的学生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
注:评审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