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团委(总支):
团员团费缴纳工作是共青团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全面把握我校团情,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省委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0-2011学年团费缴纳工作要求如下:
一、团费缴纳
各院(系、部)要严格按照团情统计的团员人数收缴团费。并认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团费收缴汇总表》,对是团员却拒交团费的同学,一经查出要严肃批评,取消一切团内评优资格;对于团档丢失和非团员同学可根据个人申请,召开团支部大会,由上级团组织批准后加入团组织。
二、缴费说明
本次收缴的是2010-2011学年的团费,按每人0.1元/月收缴团费,一年共计1.2元,即每名团员需缴纳1.2元,其中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不缴纳团费。
三、统计表和团费报送方式
各团支部团费收缴齐全后交给院系,以各院(系、部)团委(总支)为单位,统一存到工商银行的指定账户,并需要银行出具回执单(注:交款时请跟办理人强调是团费回执单,不是交款小票),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团费缴纳的银行回执单交到团委办公室,团费存到指定账户。
户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账号:1614028309024901364
附:2010-2011学年团费统计表.doc
校团委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