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07
各学院、学生组织、社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下发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社会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现经各学院、学生组织、社团上报,校团委审核,认定董晓等351人的申请有效,可获社会实践学分1分 。
现将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3年4月3日—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联系,电话5687015。
附件2013年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
校团委
2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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