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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3级学生军训期间开展文体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05

各营、连:

为了活跃军训气氛、丰富军训生活,增强各连队的凝聚力,军训团决定在军训期间开展多项文体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及“文体活动优胜营”的评比办法通知如下。请各营、连在安排好自身训练任务的同时,积极组织参与。

一、军训团文体活动实施方案

1、“我与军训”主题征文、书法比赛

比赛旨在交流军训感受和对军训生活的认识,发扬不畏艰苦的精神,进一步认识军训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探讨部队文化对校园文化的积极影响,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深化素质教育。

(1)稿件要求:

①文章内容围绕军训生活,既可畅谈参加军训的收获和体会,亦可抒发热爱国防、热爱军营、热爱军人的情怀。

②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禁止抄袭。

③征文作品字数在1000-3000字,诗歌不少于16行。

④书法作品硬笔、毛笔均可,不限尺寸。

(2) 奖项设置:

大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文、书法作品进行认真评审,根据参赛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还将推选部分优秀作品刊登于威海晚报及哈工大(威海)校报。

(3)作品提交:

参赛同学将作品(注明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于9月9日当天17:00前,直接提交至校学生会爱心超市(体育场北面,M楼对面,联系人惠凌博文18363123782)。

2、文艺活动

(1)时间:9月8日

(2)地点:各训练场,学校体育场

(3)要求:

①文艺活动以连为单位在训练间隙由教官组织开展,并选送优秀的节目在9月8日下午拔河比赛决赛间隙进行展示。请各营教导员在9月7日当天17:00前将选送节目单报至校学生会爱心超市(体育场北面,M楼对面,联系人惠凌博文18363123782)。

②演唱表现形式、伴奏形式不作限制,可独唱、对唱、小合唱及器乐表演。

③每个节目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

3、拔河比赛

(1)比赛时间:小组赛各营自定,决赛9月8日下午

(2)比赛地点:学校体育场

(3)赛制及赛程:

比赛分小组赛及决赛:小组赛在各营进行,以连为单位组队,采用单循环赛(或淘汰赛)赛制;每个营出线两支队伍,共计十支队伍进入决赛,抽签决定各自对手,具体对阵形势及比赛日程安排参见附图1。决赛间隙有才艺展示。

(4)比赛规则:

①每队设领队1名,场上队员由20人组成,其中男生14名、女生5名,教官1名。9月7日当天17:00前,各营教导员需将参加决赛的队员及替补队员(5名)报至校学生会爱心超市(体育场北面,M楼对面,联系人惠凌博文18363123782),不得冒名顶替。除教官外,其余队员必须带好一卡通以备检验身份。

②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赛前由领队进行挑边,每局比赛结束后双方队员交换场地并可以获得5分钟的休息时间。每场比赛过程中,双方不得换人。

③一场比赛结束以后,获胜晋级的连队可酌情进行人员调整,一次最多可以更换5名队员。

④每场比赛结束后3分钟内,若某连队对比赛过程有疑问,该队领队可以向裁判提出申诉,裁判将负责解释。但每支队伍在本届新生拔河赛中限用一次申诉。裁判由军训教官或校学生会文体中心工作人员担任。

⑤比赛中队员应穿军训鞋,严禁穿戴有可能造成危险的着装。赛前由双方领队及裁判对比赛着装是否合乎比赛要求作出认定。

⑥比赛中如有队员违规或不服从裁判管理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将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酌情扣除该队员所在营的组织得分。

⑦现场观众必须服从裁判人员的管理,在指定区域内为本方助威。若出现观众违纪,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将酌情扣除该观众所在营的组织得分。

二、军训团“文体活动优胜营”评比办法

为了推动军训团各营、连文体活动的开展,促进各营间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更好的指导各营科学、合理的安排好自身的文体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此次文体活动优胜营的评选以积分制进行,结合各项文体活动的内容,评分体系如下表所示:

军训团文体活动优胜营评分标准

活动内容

组织分

成果分

拔河比赛

20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2个)

其他

(6个)

10

8

6

2

征文、书法比赛

20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5

4

3

1

文艺活动

20

合计

注:各类比赛组织分由军训团统一认定。

附件一:拔河比赛报名表

附件二:拔河比赛赛程表

附件三:才艺展示节目单

军训团

学工处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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