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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团费上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04

各院(系)团委:

团员的团费缴纳工作是共青团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为了全面把握我校团情,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现对2013-2014学年团费缴纳工作要求如下:

一、团费缴纳

以各院(系)团委为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团费收缴工作,按每人(包含研究生)0.1元/月收缴团费,一年共计1.2元,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不缴纳团费。

二、报送方式

1、各院(系、部)团委收齐各班级团支部的团费后,派人到中国工商银行将团费存到指定账户:

户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账号:1614028309024901364。

2、请各院(系)团委于2013年11月7日前将《团费统计表》(附件一)、缴纳团费的银行回单(样式请参考附件二)交到团委办公室,由团委统一到计财处交款。

附件一:团费统计表

附件二:银行回单样式

校团委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