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4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社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下发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社会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现经各学院、学生组织、社团上报,校团委审核,认定刘子健等266人的申请有效,可获社会实践学分1分 。
现将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15年5月14日—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联系,电话568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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