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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邹鲁金石杯”山东省大学书法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29

关于组织参加“邹鲁金石杯”山东省大学书法大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

由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等部门联合主办的“邹鲁金石杯”山东省大中小学生书法大赛通知已于近日下发。为做好参赛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

1、大赛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专业与非专业组共四个组别。报名选手需用铅笔在作品背面注明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大学组需注明专业组或非专业组。所投参赛作品均不予退还。

2、书法作品书体形式不限,以竖式为主,草书、篆书需附译文,每幅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不需装裱。篆刻作品要求6-8方印,印屏不超过四尺。

3、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内容与字数无具体限制。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主办方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优秀奖80名并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优秀奖颁发纪念品。获奖作品编入《“邹鲁金石杯”山东省大中小学生书法作品集》并向媒体推介宣传。大学组获奖作者可作为加入山东省教育书协的参考条件。

三、主办权

活动主办方对全部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宣传、出版发行的权利。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

四、其它事项

1、获奖者要进行现场复试,凡是发现作者有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截稿时间:2015年10月8日。

5、所有作品请于截稿时间之前交到学生工作处H231宋鹏老师,由校区统一组织评审。

6、联系人:宋鹏 联系电话:5687637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