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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开展2016年“十佳百优学习型寝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广大同学在学习中积极践行“哈工大功夫”,营造“和谐、文明、上进”的寝室氛围,发挥宿舍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广大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养成当代大学生良好的学习风貌。校区决定开展2016年度“十佳百优学习型寝室”创建评比活动,现将评比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二、三、四年级学生居住的寝室

二、参评条件

(一)寝室学风好

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寝室成员均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作弊等违纪现象。

(二)寝室纪律好

寝室成员人人自觉遵章守纪,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反住宿制度及其它校纪校规行为,无一人受过处分。

(三)寝室室风好

寝室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寝室成员主动向党团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要求上进的气氛较浓;主动参与校区的管理,积极完成校区、院系交给的任务,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获奖学生等起到带头作用;寝室成员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和睦相处,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寝室环境好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好,室内外一贯整洁卫生,室内布置文明、美观,在2016年的(截止到2016年11月24日)卫生评比中无不合格现象,寝室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格调健康、文明、和谐。

三、活动时间

11月24日—12月12日,寝室申请,院系自评。院系根据名额选出学习型优秀寝室,并将参评材料报送学工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评比。

12月13日—12月15日,资格审核。由学工处根据院系报送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2月16日—12月24日,网上投票评比和专家评比。由学工处组织全校同学在网上进行投票评比并同时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比。

12月26日—12月28日,公示表彰。

四、奖项设置

全校评选出10个寝室授予2016年“十佳学习型寝室”称号并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评选100个学生寝室授予2016年“百优学习型寝室”称号并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对获奖寝室的寝室长也颁发优秀寝室长证书。

五、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十佳百优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各院系可以制定相应的评选方案,务必审核申报寝室的证书、成绩等资料,确保每个寝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据可查。

六、上报材料要求

申报寝室申请时提供“学习型寝室”申报表打印版和电子版、寝室成员英语四级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张原版的寝室成员合影,打印版材料保存在院系备查。院系上交给学工处的材料包括电子版的推荐寝室的申报表,寝室成员合影和汇总表;打印版为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习型寝室”评比表彰办法

附件2:“学习型寝室”申报表

附件3:学院“学习型寝室”推荐名册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