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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学生公寓卫生检查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各院、系:

为了保证广大同学们的身体健康,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并督促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4日周四上午8:30校区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院系公寓卫生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记录检查结果并排序。

二、基本要求

1.床铺:床单平整,被子折叠整齐,床上不乱挂衣物,不乱放其他物品;

2.地面:地面干净且无垃圾和积水,宿舍内其他物品均应视实际情况合理整齐摆放;

3.阳台:阳台上物品摆放整齐,无垃圾;

4.写字台:桌面及书架上书本应该摆放整齐,生活用品统一摆放;

5.暖气片:暖气片上不放任何物品,暖气片周围无卫生死角;

6.室内空气:各寝室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7.宿舍内无电炉子等不安全隐患物品。

三、评定等级

此次卫生检查,具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优秀级,能很好地达到“基本要求”,并且室内布置整体效果良好。B级为及格宿舍,能达到“基本要求”的规定。C级为不合格宿舍,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规定。

四、检查人员分组

此次检查分为十个小组,成员包括各院系副书记、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各检查小组提前做好记录的准备工作。检查完毕后,检查组组长和成员应在公寓卫生检查记录单上确认成绩并签字,将成绩单送交到检查公寓值班室。

五、成绩公布

1、宿管会将及时把各宿舍成绩录入并进行院系排序。

2、排序只进行优秀率和不合格率的排序。

结果将公布在学工处网站上,并发各院系,各学院应根据有关规定把此结果作为学生相关考评的依据。

六、注意事项

1、本检查各组组长组织好人员后直接到检查区域开展检查。

2、各单位应在检查前到学工处领取学生公寓相关信息及成绩单;

3、检查结束后,各组将成绩单于11月24日12:00前送交到检查公寓的值班室。

4、请各单位按此计划进行检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