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校内招聘“1+3”辅导员的通知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我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招聘“1+3”辅导员(“1+3”辅导员工作第一年保留学籍,不进行硕士阶段学习,从第二年开始硕士阶段学习,第四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1+3”辅导员为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作前四年不能转岗,四年合同期满后双向选择,校区择优续聘,不再续聘者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派遣。具体人数根据校区确定的“1+3”指标确定)。
一、应聘条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9年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在2018年9月10日之前(含2018年9月10日)。
3. 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中我校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基本条件,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40%(以教务处复核成绩为准),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自觉遵循“四个服务”,自觉坚定“四个意识”,自觉树立“四个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5.热爱高校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7.在校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
三、报名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具备报名资格,报名需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1+3”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2018年9月16日14:00至16:00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南422,学生工作处。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考核内容包含辅导员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时间、地点:17日上午8:00大学生活动中心301,
心理测试:17日上午10:00大学生活动中心301(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3.面试
校区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健康素养等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1+3”辅导员名单,经校区审批后,签订“1+3”辅导员协议(协议内容可咨询人事处或学生工作处)。
六、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处:王莹 电话:0631-5678103
学生工作处
人力资源处
2018年9月14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1+3”辅导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