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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申请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三楼活动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13

各院、系:

因学生工作处就业中心招聘季节和创业商学院的工作需要,现将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三楼活动教室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每年3月、4月、9月和10月为招聘季节,仅接受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其他时间可提前五个工作日申请。

(二)申请活动教室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点击下载教室申请表(见附件);

2、填写相关信息,并由负责教师签字盖章,其中教室具体门牌号无需填写。

3、工作时间持申请表到学工处就业中心(活动中心南424)申请审批教室。

4、审核通过后,于活动开始前半小时持申请表到活动中心北201室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办公室找值班同学开门。

5、使用完毕后,请将多媒体设备关闭,桌椅归位,关好门窗,并告知值班同学,方可离开。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在教室内举办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活动;

2、严禁在教室内举办任何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包括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商业性质的招生、宣传、辅导、培训、讲座等活动;

3、爱护教室内桌椅、写字板、多媒体设备等物品,损坏者要按照原价赔偿。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室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