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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吉时雨扶贫项目”受助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07

各院、系:

吉利控股集团的吉先锋俱乐部设立 “吉时雨扶贫项目”,拟在我校资助20个贫困生,评选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参评者必须是吉利公司帮扶的9省17地为生源地的学生;(9省17地为河北张家口、山西晋中、陕西西安、陕西宝鸡、陕西汉中、四川成都、四川南充、四川雅安、贵州贵阳、贵州黔东南、湖南湘潭、湖南永州、江西上饶、福建宁德、浙江台州、浙江淳安、浙江景宁)

6、必须是建档立卡户,需出具学生个人建档立卡户证明:学生家庭扶贫手册复印件(需要是出现学生姓名的那一页);或者出具由扶贫部门盖章的证明(参见附件1模板,必须由扶贫办盖章,由村委会等部门盖章无效)

(二)评选范围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

二、助学金标准及发放办法

每个学生每年资助6000元

三、评选组织

(一)校区成立“吉时雨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要求,统筹领导、组织开展复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校区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的申请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资助,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吉时雨扶贫项目申请审批表》。

(二)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校区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本单位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校区“吉时雨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复审。

(三)校区复审

校区评审委员会拟定方案,根据方案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复审,确定“吉时雨扶贫项目”获得者最终名单。

(四)名单公示

校区对最终确定学生名单进行至少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定结果向全校公布。

五、时间安排

11月7日下发通知

11月9日下午5:00前各院系向学工处报送候选人电子版(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和打印版材料(汇总表、个人申请表、每个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

11月10日校区复审

11月11日至11月13日校区公示后,上报吉利控股集团,由企业进行审核。

六、相关要求

(一)吉时雨扶贫项目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吉时雨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各单位上报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由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本通知要求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7日

附件1:吉时雨扶贫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吉时雨扶贫项目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3:建档立卡贫困生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