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75号文件通知和《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坚持“应助尽助”,丰富服务手段,提升工作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贷工作
1、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学院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在校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
特别注意:有校区名称填写错误的,请在当地资助中心完成校区名称更改: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再填写续贷申请。
2、完成审核工作
学工处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请申请续贷的学生及时提交续贷申请。
3、非国开银行的生源地贷款需要开在校证明的,下载附件“生源地信用贷款在校证明”,填好后打印版交至辅导员,6月1日前由院系统一收齐盖章后交由学工处盖章。
二、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1、学生填写毕业生确认表
各学院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页面,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实完善本人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确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要求内容详实、准确、全面,并打印、签字。
特别注意:所有毕业生都需要做毕业确认,包括毕业后升学同学,若升学且还要办理贷款,请在7月31日前,凭借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当地资助中心重新办理贷款,材料及办理时间以当地资助中心为准。
2、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核实学生各项信息,保证学生信息准确、详细。并于6月1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版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学工处。
3、复核学生申请完成确认
学工处对学生贷款确认申请进行复核,复核成功后,准予学生毕业。
三、时间要求
请各院系及时下发通知并督促学生,并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应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5687637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7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