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组织及社团:
此次共青团委员会社会工作奖学金采取“申请-评审”方式发放,担任校共青团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大学生素质考评中,其组织管理能力考核等级为优秀者,都可以交表申请。
凡获得院系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校团委社会工作奖学金。
14日中午12:30之前,各申请学生请将申请表认真填写完,并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南415)。
函评在14日晚上19: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函评时,参选人无需上台答辩、无需达到现场。评委根据申请表上所列的活动情况进行评分。评委包括校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团、社联主席团、每个社团代表等。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社团须派出一名社团代表参与函评。
共青团委员会
2019年10月13日
共青团委员会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