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泽世国际供应链集团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泽世助学金,现将评选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区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
6.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二)评选范围
泽世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助学金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等助学金5人,每人8000元人民币;二等助学金12人,每人5000元人民币。其中5名助学金名额优先分配给经济管理学院。本年度泽世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选组织
1.校区成立本科生泽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生泽世助学金评审要求及各学院候选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组织开展复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校区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的申请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
四、评选过程
1.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泽世助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泽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校区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本单位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校区本科生泽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3.校区复审
校区评审委员会拟定方案,根据方案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复审,确定泽世助学金获得者最终名单。
4.名单公示
学院对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校区对最终确定学生名单分别进行至少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定结果向全校公布。
五、时间安排
10月31日下发通知
11月4日上午11点前各院系向学工处报送候选人电子版和打印版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11月5日校区复审
11月6日至11月8日校区公示
11月9日校区举行助学金颁发仪式
六、相关要求
1.本科生泽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各单位上报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由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本通知要求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泽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泽世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