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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内招聘“1+3”辅导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4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我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1+3”辅导员,具体人数根据校区确定的“1+3”指标确定。

“1+3”辅导员工作第一年保留学籍,不进行硕士阶段学习,从第二年开始硕士阶段学习,第四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1+3”辅导员为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作前四年不能转岗,四年合同期满后双向选择,校区择优续聘,不再续聘者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派遣。

一、应聘条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1年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在2020年9月15日之前(含2020年9月15日)。

3.威海校区学生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中我校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基本条件,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40%(以教务处复核成绩为准),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自觉遵循“四个服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5.热爱高校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7.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

二、报名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具备报名资格,报名需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1+3”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2020年9月15日16:00前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南422室)。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

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辅导员岗位基础知识。

3.面试

校区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健康素养等综合素质。

4.复试

面试考核合格,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复试采取校区双选考核方式进行。

5.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用“1+3”辅导员名单,经校区审批后,签订“1+3”辅导员协议(协议内容可咨询人事处或学生工作处)。

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处:髙仕宁 电话:0631-5673839

人力资源处:龙斐斐 电话:0631-5687398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1+3”辅导员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处

人力资源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