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校友企业捐资,设立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下文简写为泽世奖学金),现开展泽世奖学金评选: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具体评审指标
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品德良好,具体标准为学生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前三年班级同学互评成绩均在班级前50%(含50%)。
(2)综合素质高,具体体现为积极进取、勤奋、当责、在团队中能呈现出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内前50%(含50%);对于平均学分绩没有进入专业前50%,但达到前6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泽世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范围
泽世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大四拟就业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泽世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生每年10000元,泽世奖学金提名奖获得者10名,每生每年5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
四、评选组织
1.校区成立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各学院候选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组织开展复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企业代表、校友工作与教育基金会和学工处等相关部处领导、院系副书记等构成。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评审小组根据校区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五、评选过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以及提供成绩单、互评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2.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校区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
3.评审委员会复审
学生工作处汇总学院评审名单,同时报校区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4.现场联评
复审通过的同学进行现场联评,每位同学4分钟的自我陈述,根据现场评委评分,确定泽世奖学金以及泽世奖学金提名奖。
六、时间安排
10月15日-10月17日,校区下发通知,各单位组织学生申请;
10月18日-10月22日,各单位组织初审泽世奖学金并公示,同时上报《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个人事迹》(见附件三)、《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表》(见附件四),电子版发至hitxgc@163.com;
10月23日-10月25日,评审小组初审并公示候选人名单;
10月26日-10月28日,企业代表进行复审;
11月7日左右举行评选大会。
七、相关要求
1.本科生泽世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本通知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x
附件二:2020年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三: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个人事迹.doc
附件四:2020年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