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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9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落实团中央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相关要求,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思政工作优良传统,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按照校本部通知,威海校区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20—2021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

一、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团工委)

2.先进团委(团工委)(以上两种奖项评选细则另行发布)

3.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系列奖项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系列奖项

2.十佳青年志愿者

3.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系列奖项

4.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系列奖项

5.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6.抗疫志愿服务奖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9日

公布评选2020-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通知

4月10日-4月19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联评、审核,公示初审结果

4月19日

学院上报“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4月20日-4月21日

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红旗团委学校联评

4月24日

相关评优结果上报校本部

4月25日-4月26日

学校团委审核“五四评优”评选结果;

4月27日

公示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广泛开展“找卓越、讲卓越、评卓越、求卓越”学生评议系列活动,挖掘学生的闪光事迹、点亮学生的闪光品格,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发展性评议原则推选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以上奖项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团委整理好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表用“学号+姓名”进行命名,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itwhtw@126.com(命名方式为“某某学院五四评优汇总材料”),同时将汇总表(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抗疫志愿服务奖、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学生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五•四”奖章的申报表及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南415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截止上交材料时间为4月19日上午11:3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631-5687015

附件1-3_0.docx

附件4:评优表格.docx

附件5:2020-2021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