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是学生相关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多功能厅的有序管理和正常使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使用须知
1.多功能厅仅对校内开放,50人以下不予审批。
2.严禁违反意识形态方面活动,出现问题由申请方所在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二、多功能厅使用规定
1.活动结束后使用方须将桌椅摆放整齐,归复原位,并恢复室内整洁。
2.禁止携带食品,禁止吸烟,保持环境卫生。
3.爱护报告厅设施,禁止私自变动位置,如造成损坏,由使用方照价赔偿。
4.禁止擅自插拔设备线路和开关,移动、损坏或带走设备和备件,如造成损坏、丢失或安全事故,由使用方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5.注意防火、防电、秩序等安全问题。
以上规定如违反,取消其日后申请权。
三、多功厅申请
1.校级活动优先安排,其它活动按预约登记时间顺序安排;如与临时校级活动冲突,则其它活动时间另定。
2.严格按照申请流程进行活动申请,50-99人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超过100人请从校园门户按照大型活动进行审批。
3.所有活动申请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4.使用时间:星期五-星期日。每天8:00-12:00,14:00-18:00,18:30-22:00,不在此时间段内使用请与团委提前沟通。工作日白天使用请自行安排设备调试(已经进行培训的人员)。团委电话:0631-5687015。
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申请表.docx
校团委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