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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10

各团支部: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根据团省委工作部署,现开展威海校区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时间

2021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1月、12月集中开展,12月20日前完成。

2.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

3.标准

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

4.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按照团支部对标自评、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团的领导机关和上级团委抽查评估的步骤进行,请各团支部认定做好团支部对标自评工作,各学院团委做好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工作。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

5.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者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可参评团内荣誉,被评为五星级团支部可参评“全国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6.其他

智慧团建中组织生活会模块于11月15日开通上线,现在可完成线下评星定级,待开通上线后,完成线上的评星定级工作。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