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九届学生会任期已满,年内将完成换届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在全校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精神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落实哈工大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威海校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在哈工大新百年卓越之路奋力前行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大会代表、常设代表、学生常委会主任团成员、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等相关候选人推选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保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推选
1、名额分配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由各学院选举产生,一个学院组成一个代表团,名额按本单位本科学生总人数的4%来确定(各学院具体人数见附件一),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其中非校、院学生会骨干代表一般不低于60%,女生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
2、推选程序
学生代表要经过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差额人数不少于1人)。主要产生程序为:
(1)提名考察。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学院团委考察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2)选举代表。通过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学院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代表选举。
(3)公示上报。代表人选选举结果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宣传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上报校区学生会。
(4)资格审查确认。校区学生会汇总各推报单位上报的名单,由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对代表实行全过程审核,发现有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代表资格。
备注:现任校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常设代表委员会主任团成员、院团委学生会主席作为当然代表,由校团委提名,在学生所在学院推选。
3、代表条件:
(1)政治过硬。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没有传播对国家、对社会有害的不良言论和负面行为。
(3)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公益志愿或文体艺术等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4)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拥护、信任,能够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常设代表候选人推选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会章程》,实行常设代表委员会制度,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简称学生常委会)是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部分行使学生代表大会职责,常设代表采用席位制,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设代表席位分配办法:各学院常设代表名额按本单位本科学生总人数来确定。不足300人的学院按300人计,产生一名常设候选人;超过300人的学院,每300人产生一名常设代表,余额如超过150人,再增加一名常设代表(各学院具体人数见附件一)。
常设代表候选人必须为学代会正式代表,除具备代表的任职条件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学生工作,更能代表同学权益,应包含各个年级,以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代表为主,也可积极推荐确定保研至威海校区的2018级学生。各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团委指导下酝酿推荐提出候选人名单(不要与校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同)。
三、学生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在广泛征求党、政、团、学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推荐,报经学院党委批准后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每个学院推荐1人,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为常设代表候选人)。经校区团委组织面试、考核,报校区党委批准产生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区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团候选人推选条件:
(1)具备学生代表、常设代表任职条件。
(2)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须为2019级、2020级本科生或确定保研至威海校区的2018级本科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无违纪违规处分,上一学期/上一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综合测评成绩须在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现象,曾获得过学习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3)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一经选举成为学生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后,不能继续在校、院学生会任职。
四、校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区学生会实行学生会委员会制度,校区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全校区学生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校区学生会委员会采用席位制(原则上由校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主席、主要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担任),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委员的调整由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选举。
校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要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作为候选人由相应学生组织推荐、校团委考察后提名。院学生会主席由院学生会推荐、学院团委考察后提名。
推选条件:
(1)具备学生代表任职条件;
(2)须为2019级、2020级本科生或保研至威海校区的2018级本科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无违纪违规处分,上一学期/上一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综合测评成绩须在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现象,曾获得过学习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五、校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
校区学生会主席团是校区学生会委员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对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在广泛征求党、政、团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推荐、报经学院党委批准后提出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单位至少推荐1人,至多推荐2人,其中主席候选人至多推荐1人,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为校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校团委组织面试和考核,报校党委批准产生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推选条件:
(1)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具备学生代表任职条件;
(2)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来自在校2019级或确定保研至本校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高,无违纪违规处分,上一学期/上一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综合测评成绩须在专业前30%以内,曾获得过学习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
(3)主席、副主席候选人要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一经选举成为校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后,不能继续在院学生会任职。
六、具体要求
各学院依照通知要求,召开院级学代会选出学生代表,酝酿提名常设代表候选人、学生常委会主任团候选人、校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及校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候选人填写相关材料,提交到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汇总审核后,于11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校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学生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相关报名资料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大活南415),电子版发送到hitwhxuedaihui10th@163.com;11月23日下午17点前将学生代表、常设代表候选人、校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关报名资料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hitwhxuedaihui10th@163.com。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常委会常委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汇总表.xlsx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推选登记表.docx
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主任团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6: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届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7: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