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教育部关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公寓育人阵地作用,现举办“书院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书院育人微课评选
1.参与对象:公寓工作人员、辅导员等
2.作品要求:
参选作品需围绕书院组织育人、安全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选取一个或几个层面,自拟题目,设计知识点制作微课。
参选作品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丰富。参选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评选活动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3.推荐数量:每个书院择优推荐2-4项作品。
二、书院文化活动评选
1.参与对象:各书院学生
2.活动类别:文艺展演、微电影、征文
3.作品要求:
文艺展演:聚焦活动主题,通过舞蹈、歌曲、朗诵、小品等表现形式,歌颂公寓工作人员带领广大学子在抗击新冠疫情、献礼建党百年、护航学生安全等工作过程中展现的“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无私奉献精神。
微电影:聚焦活动主题,采用纪录片、故事片等形式,展现学生在公寓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知规守矩等方面的感人故事。
征文:聚焦活动主题,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书写发生在书院里的真实故事,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充分体现以书院为单位的学生公寓“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的重要作用,展现新时代青年“胸有大志、心有大我、肩有大任、行有大德”的形象和风采。
4.推荐数量:每个书院每类活动推荐1-2项作品。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书院要抓紧抓实,精细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活动方案,积极打造精品特色活动,丰富拓展公寓育人资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规范报送。各书院要做好作品初选工作,安排专人规范、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遴选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案例、微课进行宣传推广;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择机进行成果汇报展演。
四、其他事项
各书院要于12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作品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以“XX书院‘书院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推荐材料”命名。
电子邮箱:hitwhsyjs@163.com。
附件1 “书院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报送材料要求.docx
附件2“书院的故事”育人微课评选申表.docx
附件3“书院的故事”文化活动评选申报表.docx
校团委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