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19
按照校团委下发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2021年版),对2021-2022年秋季学期各学生组织、社团等认定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进行收取,由团委收齐审核盖章后统一下发给各学院。校团委收取时间截止到第三周周五下午4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上报表格见附件。
校团委素质考评加分模板(直属部门、各组织、各社团)---XXXXX.xlsx
校团委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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