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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8

一、参与对象

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其他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兴趣的老师

二、作品要求

1.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也可侧重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复学复课后学生心理需求,设计和制作微课。

2.参与征集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3.每个作品需提交《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展示申报表》及教学微课视频。微课视频以“学院—教师姓名”命名,时长约 8—15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 5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 MP4。 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对主要教学内容和环节有字幕提示或说明。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三、推荐数量

心理中心将从所有作品中择优选取2个报送山东省参评。

四、评选展示

选取优秀作品在心理中心公众号上进行展播。报送山东省的作品将由省里组织专家评选一批优秀作品并择优进行展播。 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专题页面,集中展示征集到的作品,接受社会评议。

五、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于6月1日之前将作品以及申报表和汇总表发送至psyhitwh2003@163.com,咨询电话5687533。

附件1: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展示申报表.docx

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