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06
各学生组织(社团):
此次社会工作奖学金采取“申请-评审”方式进行,担任校区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大学生素质考评中考核等级为优秀者,都可以交表申请。凡获得院系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校区团委社会工作奖学金。
6月8日下午17:00之前,各申请学生请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要上传所在组织或社团上学期内部考核成绩(所有人员的考核排序即可,须指导老师签字)。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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