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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精神,持续发挥“百国千校千万人”大平台作用,按照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的办赛要求,现将第九届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实现“更国际”的目标,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二、项目征集

通过国内高校或合办赛伙伴征集选送等方式,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鼓励邀请世界著名高校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1.“双一流”建设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邀请不少于30个国外院校项目参赛。

2.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等,原则上邀请不少于20个国外院校项目参赛。

3.其他院校应积极开展大赛宣传、交流和邀请工作。

4.海外合办赛伙伴等邀请海外创新创业大赛选送项目参赛,数量不限。

三、激励政策

1.国内院校成功邀请10个(含)以上国际参赛项目并通过资格审核,奖励邀请院校1个大赛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或职教赛道的总决赛复活名额(名额不累加)。如国内院校邀请的国际项目入围总决赛,每入围5项,奖励邀请院校1个大赛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或职教赛道总决赛复活名额(名额可累加)。复活名额项目入围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或职教赛道总决赛,但不能直接获得铜奖。

以上奖励项目名额不受各院校入围总决赛名额上限限制。未完成邀请任务的院校不享受上述政策,并视情况核减该校“高校集体奖”总分值的10%。

2.各院校邀请国外院校报名参赛时,应提醒受邀院校或团队准确填写国内邀请院校的英文名称。邀请的国际参赛项目获奖情况纳入“高校集体奖”评选,且项目获奖证书将注明国内邀请院校名称。如有中国大陆院校教师系获奖项目导师,将在获奖证书上列出。

3.大赛设立“国际项目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院校邀请的项目数量、项目获奖情况等进行评选。完成邀请任务但资格审查后项目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院校不能参与“国际项目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四、工作安排

1.参赛邀请(20235630日):各院校向国外合作院校发出正式邀请函,确认汇总拟参加本届大赛的国际参赛项目,确认参赛的请联系团委周老师0631-5687015(QQ321262286)。

2.参赛报名(202371—731日):各国内邀请院校协助国外院校参赛团队,在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https://www.pilcchina.org/)登录注册后,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1日0点,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31日24点。

3.资格审核(202381815日):大赛组委会对项目进行参赛资格审核和项目材料完备性审核后,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

4.网络评审2023816—8月31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5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再从中遴选150个项目参加大赛总决赛现场比赛。同时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与资格审核核定的奖励名额一并公布。

5.现场比赛(202310月):与国内参赛项目混合分组、同场竞技。大赛组委会将为150个参加总决赛答辩评审的团队,每队提供1-2人国际旅费(往返,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交通。如无法现场参赛,总决赛的答辩评审将以线上路演方式进行。

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国际参赛项目报名操作手册.pdf

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pdf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参赛邀请情况汇总表.xls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