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五届“李昌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李昌奖”评选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传承李昌老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发扬“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弘扬哈工大精神,通过评选和表彰,奖励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广大师生员工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设 “优秀学生李昌奖”10名(其中研究生5名,本科生5名),每人奖励1万元。评选范围含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
三、评选条件
学习勤奋,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有强烈的爱国奉献、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中取得优异成绩,且未获过“优秀学生李昌奖”的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基层材料申报:3月22日—4月8日
学校组织评审:4月10日—4月14日
公示时间:4月15日—4月21日
颁奖仪式:5月4日
五、表彰办法
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颁发奖状和奖牌;获奖名单和事迹材料将由学校博物馆“李昌纪念馆”永久留存。
六、评选程序
(一)“优秀学生李昌奖”推荐人选由评审委员会委托学生工作部/团委评审。
(二)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分别受理本单位参评人选材料,初评后汇总至校本部相关受理单位。
(三)学校“李昌奖”评审委员会组织最终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过程作为一次重要的工作总结与学习机会,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
(二)请各单位于4月8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附件1一式三份、附件2)。
联系人:苗勃然 0451-86413540
办公地址:活动中心430室
邮箱地址:hit417796@163.com
哈尔滨工业大学
李昌教育基金“李昌奖”评审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