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工信部人教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5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区2018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国防科技奖学金面向我校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原则上从在校本科、硕士和博士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其他年级少数符合专业要求的优秀学生也可申报。
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于投身国防科技事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未与其他高校或用人单位签订过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6.身体健康;
7.符合签约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防科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跟踪到毕业,但最长奖励年限本科生不超过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年。
三、评审和管理
各学院成立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主管就业和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工作者等代表组成的国防科技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参考2018年国防科技奖学金设奖专业(附件1),通过组织年级大会、班会等有效途径,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做好初步评审,确保选拔和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院汇总本单位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与相关国防科技单位联系推荐学生,由对方确定面试方式,最终确定签约学生名单。确定签约学生填写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表及三方协议书,与国防科技单位、学校签署三方协议书。
国防科技生毕业后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从签约之日起,国防科技生提出违约均需按照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组织学生了解国防科技奖学金相关材料及用人单位信息,于2018年12月27日前统一向学工处报送本单位签约国防科技奖学金名单信息(附件3),同时报送签约学生国防科技奖学金三方协议书(附件4)一式四份。(此协议书要求用人单位和学生都已经签字盖章)。
联系人:费非
联系电话:0631-5673839
Email:hitxgc@163.com
国防科技奖学金附件1-5_0.zip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