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新闻 - 校本部 - 正文

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学生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工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3-04-20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师生、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推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探索形成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实际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支持一线学生工作者。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能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元。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申请者需根据《2023年学生工作质量提升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填写《2023年学生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于2023年4月29日前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xgzhb@hit.edu.cn,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版。

2.立项评审。项目申请提交后,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批准后即启动研究工作。立项初期将支持相关项目研究经费的50%,中期验收后拨付剩余50%,按照项目申报书内的时间进度开展研究,时间一般为3-6个月。经费执行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3)。

3.项目结题。结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工作手册、汇编等,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将统一组织评审,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后续经费管理。

四、其他

1.同类项目负责人未结项前不可再次申请项目。

2.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2023年学生工作质量提升项目选题指南》

           2.《2023年学生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申请书》

          3.《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