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的构建,为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根据《兼职辅导员选聘与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全校选聘若干青年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富有仁爱之心,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在编在岗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二、岗位职责与考核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协助学院(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根据设岗学院(部)工作需要,落实好《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手册(试行)》中党建、团建、班建、寝建等各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牵头组织,各学院(部)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激励办法(试行)》具体实施。兼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可作为学生工作经历。
三、申请报名及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拟申报兼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需填写《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经基层党组织审核推荐后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3日17时前将《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兼职辅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信息与综合办公室(一校区活动中心430室)宋欣益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gzhb@hit.edu.cn,联系电话86415867。
(二)审核选拔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将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会同设岗单位对报名者进行双选(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上岗
对通过选拔人员公示后,与学院(部)签订聘用协议、上岗工作,聘期为一年。
附件:1.兼职辅导员报名表
2.兼职辅导员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2年10月10日